摘要:始于1992年的俄罗斯经济转轨为经济学者提供了诸多研究素材,而就一个经济现象的存在规模和它的研究难度来讲,影子经济犹为奇特。这种现象遍布俄罗斯整个社会经济,在1997年联合国经济合作组织所...
一、影子经济的定义和表现形式
什么是影子经济?常见的有几种解释:
第一种观点认为,影子经济是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的经济活动,是指所有非法经济活动的总和,它包括各种程度的刑事犯罪。第二种观点认为,影子经济是指未纳入正式统计和未被社会监控的社会财富的生产、消费、交换和分配。第三种观点认为,影子经济是指所有用于形成和满足人类各种“恶习”的经济活动。
可以看出,以上每一种观点都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影子经济活动的现实过程,从各个方面定性了影子经济,并且彼此之间根本上并不冲突。这样影子经济就可以被分做三个部分来考察:
一是灰色经济,它包括所有法律允许的经济活动,只不过在它们的运行过程之中存在为逃避税收和监管而未纳入正式统计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二是褐色经济,这是指与获得和转让“黑钱”有关的虚报、侵占、盗窃、投机交易与各种形式的欺诈舞弊。三是黑色经济,它是指法律严格禁止的各种类型的经济犯罪活动。
影子经济作为一种非正常经济现象存在于任何国家。在世界范围内,影子经济的比重按估计约占整个世界GDP的5%~10%。俄罗斯的影子经济占GDP的40%左右。40%~50%这一指标是临界的,在这一边缘,影子因素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变得很是巨大。实际上在俄罗斯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充斥着合法方式和影子方式的冲突和矛盾。
根据1997年“前景工艺”基金会起草的《俄罗斯的影子经济》这份报告,影子经济的结构包含三个层次:最高层次是从事犯罪活动者,如贩卖毒品,武器贸易,敲诈勒索,绑架抢劫,雇佣杀人,强迫卖淫,等等;中间层次是从事影子经营活动者,如商人,金融家,银行家,中小企业家,各种各样的倒爷,等等;最低层次是雇佣劳动者,既包括体力劳动者,也包括脑力劳动者。同时,进入这一范畴的还有国家政权和管理机关的当权者和决策者。
对于以上的所有阶层来讲,共同的兴趣集中在获得超出权力范围的额外收入,并且存在共同的利益实现方式,比如资本外逃。事实上,影子经济的犯罪集团和影子经济的中间阶层主要致力于国有资产的占有,非法的原料和战略物资业务,进出口贸易,投资和支付凭证。据估计,仅这两个阶层近年来掠走的资本就达3000亿~5000亿美元。2001年以来,尽管随着俄罗斯黄金外汇储备的增多和卢布汇率的相对稳定,俄罗斯一度出现了资本外流速度放慢的趋势,但仍高达200亿美元。同时,刑事犯罪团伙也积极参与以这些方式获得的收入的再分配,其主要获利方式是恐吓、绑架、勒索直至暗杀。犯罪集团对俄罗斯现行条件很满意,正是在这种条件下他们通过影子经济积攒力量,并且通过非法收入的再投资来控制企业。据俄罗斯内务部数据,他们控制或参与了俄境内90%的企业和商业金融机构,这是他们获得非法收入的主要领域。为了保留这种条件,他们也以行贿、赞助等形式收买选举人和当权者。影子经济经营者中的一般商人和企业主也从中获利匪浅。
二、俄罗斯影子经济的运行机制
俄罗斯影子经济的运行机制可以划分成两个大的种类:基本的和辅助的机制。
基本常见的影子经济机制是对现有客体(资源)的使用,在此国家和大企业扮演了“摇钱树“的角色。
1.在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中通过非正常方式(行贿,官商勾结等)以超低价或国家补贴形式控制国有企业,特别是具有出口优势或资源优势的企业,然后再出售、转让、出租或者经营谋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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