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内容提要】 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明清资本主义萌芽”讨论以来,根据明代嘉靖前后太湖流域城市经济的一度发展而判定中国传统制度框架之内即能自发孕育近现代社会形态的看法,至今仍有很大影...
关键词:皇权政体及其法权形态 “权力经济”的诸多实现路径 逆现代性
一、辨析16世纪前后的中国城市经济形态性质及其制度方向的意义
中国16世纪前后(明代中后期)城市经济的性质及其制度方向所以成为引人瞩目的问题,稍远的原因主要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后,学术界为了拥戴毛泽东“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判定,发表了大量论著,分别从宋以后农业水平的提高为城市经济提供的支持、16世纪前后城镇手工业规模的发展、工场雇佣制度的建立、商业流通的拓展与繁荣、“黄册”制度的破坏和“一条鞭”的实施所导致农民对土地的人身依附关系削弱、徽商等典型商人群体的经营特点等方面出发,力求说明此时的中国社会如何孕育着“资本主义萌芽”。而近因,则是由于中国实行经济转型以来,人们对于本土传统制度模式是否潜藏着向现代经济制度发展之可能报以较大关注,比如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明史研究室多名成员为主而组成的课题组,在2003年完成了题为《晚明社会变迁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该研究认为:“就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言,由于货币经济极大扩展,商业性行为成为几乎全社会的取向”,因而断言:“中央集权专制国家权力由此严重削弱”,并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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